家長質疑虐嬰案未公佈調查報告 中市府:保護案件個資

臺中市議員參選人吳佩芸轉達陳情家長意見指出,家長希望社會局在裁罰時一併公佈虐嬰案調查內容。(盧金足攝)

臺中市私立華興託嬰中心發生虐嬰案,市府1日針對託嬰中心裁罰30萬元,3名托育人員各罰15萬元,家長希望社會局一併公佈調查內容,社會局表示,基於《兒少權法》規定,不得揭露保護案件個資,無法公佈調查報告。

社會局表示,社工仔細檢閱監視器畫面,逐一確認比對,3名托育人員習慣性不當照顧動作,可能傷害1歲以下尚未發育完全的幼兒,已違反《兒少權法》,社會局依法重罰3名托育人員各15萬元並公告姓名,10年內不得擔任兒少福利機構工作人員。

時代力量黨南屯區主任吳佩芸轉達陳情家長意見指出,家長質疑市府裁罰依據的事實是否準確,市府調查有5名嬰兒受虐及3名托育人員施虐,但家長檢視部分監視器畫面發現,應有8名不同嬰兒受虐。

她表示,家長不滿這1年來,社會局未依法勘驗扣押影片,也未依法通知其他受害嬰兒家長,質疑背後到底是否有黑手掩蓋該案,市府應對外說明清楚。

社會局指出,基於《兒少權法》規定,不得揭露保護案件個資,無法公佈調查報告,但社會局已在2月25日發文給託嬰中心,要求託嬰中心必須於收文7天內舉辦家長說明會,也告發3名托育人員,將相關事證送交檢調。

此外,因部分家長尚未同意社工訪視,社會局持續積極聯繫中,提供家長必要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