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煙載具竟列爲3C產品 煙商笑了、家長哭了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多個團體9日舉行記者會,強烈呼籲立法院、衛福部以及國民健康署應該依照世衛組織菸草控制框架公約決議「加熱煙及載具應接受跟煙品等同法管理」進行修法,才能避免煙商藉法律漏洞,用各種行銷手法吸引年輕人吸菸,戕害下一代的健康。(趙雙傑攝)(吸菸有害健康)

立法院預計13日完成《菸害防制法》修法,其中衛福部國健署極力主張「加熱器(加熱煙載具)屬於電子產品,衛生機關沒有審查能力」。家長及醫學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表示,這次修法讓煙商笑了、家長哭了,爲搶救下一代,他們堅持煙品載具必須列入管制。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中華民國中小學校長協會、臺灣兒科醫學院等多個家長及醫學團體今天共同召開「煙商笑了,家長哭了」記者會,他們主張,加熱煙載具應比照煙品管理,避免孩子沉浸於煙品廣告誘惑中。

16年未修訂的《菸害防制法》目前修法已進入最後階段,在元月4日的朝野協商中,國健署長吳昭軍說,加熱器屬於電子產品,衛生機關沒有審查的能力。

家長及醫學團體今天召開記者會,要求在《菸害防制法》修法中,將加熱煙載具列入管制。(林志成攝)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表示,目前行政院的修法版本把加熱煙的載具當作3C產品,無異於公然圖利跨國菸草公司。未來,臺灣將充斥加熱煙品的廣告宣傳與活動贊助,打開手機電腦就有撲天蓋地的推薦,無所不在的引誘年輕人,讓年輕人隨手可得,讓他們提早成爲癮君子。

全國家長會長聯盟理事長黃正銘說,加熱煙的載具竟然被政府當成3C產品,這實在讓人難以接受,爲了搶救下一代,他們要出面阻止這樣的修法,至少要達成「加熱煙載具比照煙品管理」的訴求。

國教行動聯盟家長部長王瀚陽說,校園是禁菸的,但是他們常聽到孩子說,這個同學有抽菸、那個同學有抽菸,原來一直以爲安全的校園是假的。以後,學生持加熱煙載具到校園並不違反規定,他們抽菸狀況可能更普遍,校園安全讓人憂心。

臺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理事長王鶴健表示,加熱煙及載具如同「槍與子彈」,買載具一定要有煙裝進去才能使用,兩者必須圖時管制,「政府要分兩個單位管轄,很明顯是規避責任」。

臺灣肺癌學會則表示,加熱煙的載具由經濟部審查,而非衛福部管理,此舉恐造成加熱煙載具缺乏宣傳與販售的管制,甚至無償供應,而致使更多青少年淪陷菸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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