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部分負擔新制7月1日上路 有五項攸關民衆權益

健保署3日提醒5項攸關民衆權益的重要內容:

一,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門診藥品部分負擔上限調高,最多收取300元,增加100元。

二,醫院開立的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第1次調劑要收取藥品部分負擔,金額比照一般藥品處方箋需收費,第2次以後調劑維持免收;基層診所則維持過去作法免收。

三,中低收入者及身心障礙者,不論就醫院所層級,藥品部分負擔均不調整,維持過去按照基層診所收費方式收取。

四,民衆到大型醫院急診,會依醫院層級別採定額方式收取,醫學中心調爲750元,增加200~300元、區域醫院調爲400元,增加100元,地區醫院和基層診所維持過去不變,收取150元;中低收入者與身心障礙者於醫學中心收取550元、區域醫院300元、地區醫院及基層診所150元。

五,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民衆權益均不受影響,如重大傷病、分娩、山地離島地區就醫,及原本由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無職榮民及遺眷、三歲以下兒童、警察消防海巡空勤軍人、油症患者、替代役役男等對象均不受新制影響。

新制上路前,健保署於今年5月初針對進行網路民調,結果顯示,有66.1%的民衆知道健保署推動「調整健保部分負擔」,交叉分析顯示,年齡越高者知曉度越高,其中60歲以上民衆知曉度達77%;調查結果亦顯示,有70.7%民衆支持調整「門診藥品」部分負擔收費機制,68.9%民衆支持調整「急診」部分負擔收費機制。

7月1日新制上路,初期可能仍有部分民衆可能在就醫時才知道相關收費調整,爲讓民衆更快熟悉瞭解新制措施,健保署長石崇良指示,全力加強各式大衆傳媒讓民衆瞭解,健保署各區業務組也透過在地化通路宣導,並積極協同各級醫療院所,於民衆就醫時,即刻提供相關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