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交200萬保證金無法派監票員 馮光遠:公平嗎?
針對現行《選罷法》規定,年底臺北市長選舉僅有國民黨候選人連勝文可推派監票員,無黨籍臺北市長候選人馮光遠22日指出,他交了200萬保證金,這麼大一筆費用,但最後能否獲得公平待遇卻完全沒有掌控權利。他還說,何況還是很多人不信任馬金主政下,會有甚麼樣公平的選舉。
馮光遠22日上午應柯文哲、綠委李應元之邀,共同召開呼籲修改《選罷法》的記者會。看見大陣仗的媒體,馮光遠忍不住抱怨,上週與其他政治團體在中選會前表達同樣訴求且談的更詳盡,但上回的陣仗卻沒有這麼多。
馮光遠指出,作爲市長參選人必須繳交200萬保證金,但這麼大一筆費用,他卻對於最後會不會得到公平待遇,完全沒有掌控的權利,他反問在場媒體「公平嗎」?
馮表示,他不知道在國民黨長期惡劣的紀錄與步數下,他會得到甚麼待遇,即便國民黨有所改進,還是很多人不信任馬英九、金溥聰主政下會有怎麼樣公平的選舉。他強調,只有制度能夠維護參選人的權利,因此,公開向朝野立委喊話,「如果你們對臺灣民主還有任何遠景,要把不合理的法修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