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碼》卡在1個字! 藍白聯軍踩很硬 賴國情報告難成局

立法院長韓國瑜(後排中)13日針對國情報告以及環島高鐵、花東快等特別條例進行協商。(劉宗龍攝)

立法院昨(13日)就「國情報告」進行黨團協商,上週五院會朝野看似高度共識,沒想到進入協商程序卻陷入膠着,協商三個半小時,只有在「枝微末節」的部分有所聚焦,關鍵的何時報告和詢答方式留待本週四繼續協商。

儘管朝野口頭上都樂見並願意促成憲政史上首次總統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的「美事」,但發言都圍繞在對方過去的昨是今非,或「違憲不是你說了算」,都像小孩子鬥嘴,一直隱忍不發的院長韓國瑜數度拉高分貝,但依舊是「各吹各的調」,因此韓國瑜纔會先就技術性問題,拋出各黨團按政黨比例推派代表發言,藍、綠、白爲九、九、二,發言依序則反過來白、綠、藍,每人五分鐘。

白、藍兩黨都認爲時間過短,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具體主張七分鐘,韓國瑜裁示協衷爲六分鐘,會中無人反對,總算讓協商有初步共識,不致於空轉。但對於詢答方式如何進行,以及國情報告、施政報告先後,朝野昨天花最多時間討論的問題,三黨可說毫無交集,週四再協商嗅不到一絲樂觀氣氛。

對於準總統賴清德至立法院國情報告的詢答方式,國民黨團最新態度是每數人發言詢問後,總統就先統一回答一次;民衆黨團則是建議以黨團爲單位,每個黨團代表發言完畢後就先統一回答一次;民進黨團立場則是發言結束後綜合回答。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第3項規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這是2000年第6次修憲時,將國民大會相關職權移轉由立法院,將原訂「國民大會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的規定做修改,但「檢討國是,提供建言」的文字已經刪除。因爲過去國代是總統選民,在民選之後,與國大或立法院權利義務關係已經不可同日而語。

所以不論過去的陳水扁、馬英九或蔡英文到現在的賴清德,歷任總統對於到立法院國情報告的形式,底線就是比照前李登輝在國大的綜合回答,擔心接受立委詢答,恐混淆憲法分際,因此最後無法成局都是卡在詢答方式。況且中華民國是五權憲法國家,行政和立法權力分立與監督制衡關係在憲法中有相當篇幅和明確的規定。

反觀國情報告的法源依據,從《憲法》到《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不論主動諮請或被動受邀到立法院,或「就不明瞭處提問」的規定,都是用「得」,因此也就毫無強制力。簡單來說行政院長到立法院備詢是義務,但總統有權拒絕,現行規定「委員發言,經總統同意時,得綜合再做補充報告。」即便藍白聯手通過提案,甚至「包裹」詢答與時間,但攸關憲政慣例的建立,如果過不了賴清德「合憲」這一關,即便雙方都有意願,還是會功虧一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