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7成民衆贊成禁止電子煙 學者曝業者美化行銷手法

電子煙商品在國內並不合法,但販售資訊充斥電商平臺,對青少年吸引力大;國健署及學者共同呼籲,菸害防制法修法刻不容緩。(王家瑜攝)

儘管電子煙在國內並非合法商品,但近年來業者走向網路行銷,以「減害」「幫助戒菸」等資訊誤導民衆,使得電子煙在國內日漸盛行。根據國民健康署最新統計,有超過1成的民衆曾接觸電子煙購買、銷售等資訊,其中網路佔最大宗,其次是親友、同事或同學,而近7成民衆都贊成禁止電子煙。國健署及學者共同呼籲,菸害防制法修法刻不容緩,應全面管制電子煙。

國健署委託世新大學監測網路中電子煙訊息,比較不同時期的關鍵字搜尋結果,今年6月與電子煙有關的Facebook社團、粉絲專頁、地標共計342個,相較於今年3月共293個,3個月內即增加16.7%;而Instagram電子煙相關訊息搜尋結果也有增加的趨勢,單看「電子煙」關鍵字搜尋結果,從去年11月的19.8萬筆貼文,今年6月已增加至21.3萬筆,顯示網路行銷已逐漸成爲電子煙行銷重要方式。

本次監測結果也顯示,各大電商平臺充斥着五花八門的電子煙資訊,以「煙彈」在購物網站上搜尋,可發現超過4萬3000筆電子煙商品,以「大煙」「小煙」等關鍵字搜尋,也可以發現電子煙相關訊息。世新大學新聞系教授鍾起惠以蝦皮購物爲例,不少業者爲了規避查緝,以「發光糖果」「電動牙刷」代稱電子煙主機,「水果糖」代表煙彈,「霧化口服液」代表煙油。

鍾起惠分析,過去電子煙以實體行銷爲主,近來開始走向網路行銷;有別於過去直接展示產品外包裝,改以圖像方式吸睛,例如水果圖案表示不同口味的煙彈,對青少年吸引力大。

國健署長吳昭軍表示,電子煙在國內是不合法商品,但業者以各式各樣方式販售,對青少年有很大的吸引力,並強調菸害防制法是未來修法重點。國健署表示,國內對於管制電子煙的法源不足,導致政府查處困難,目前正推動中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以禁止電子煙之類煙品之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即使用,全面管制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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