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國泰世銀:「子女保障信託」成爲父母焦點

國泰世華銀行信託部協理林純良表示,國泰世華銀行提供多元的信託服務種類,舉凡確保保險理賠金專款專用的「保險給付信託」、保障高齡長者財務安全的「安養信託」,或照顧孩子未來生活的「子女保障信託」,都是客戶時常諮詢的熱門信託商品之一。依國泰世華銀行內部統計數據顯示,近一年透過官網線上諮詢信託商品的個案,超過四分之一是爲了「子女保障信託」而來,顯見需求相當高。

林純良指出,國泰世華銀行是國內最早投入信託的金融業者之一。從實務觀察中發現,在金管會大力推動「信託2.0」下,一般民衆對於信託的瞭解及接受度顯著提升。

以「子女保障信託」爲例,有別於過去多爲高資產家庭或企業主透過成立「子女保障信託」以傳承家產,如今已有不少父母爲了提前替子女安排資產規畫,考慮成立以子女爲受益人的信託,透過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將想要給孩子的教育基金、結婚基金或是創業基金等,慢慢地存入信託專戶中,等累積到一定金額或是約定未來某一個特定的時間、或特定條件達成時,再由銀行依信託契約約定專款專用在孩子身上,讓父母想照顧子女的心意持續陪伴孩子成長。

若想幫未成年孩子成立信託,國泰世華銀行從實務角度提出兩點提醒。首先,若簽約時受益人(子女)未成年,則需請法定代理人共同簽署,信託契約才能成立。其次,爲確保信託的規畫可以依照契約約定進行,建議約定信賴的親友或公正第三方擔任信託監察人,信託監察人可爲一人或多人共同擔任,也能安排順位;舉例來說,若設定孩子的祖父擔任第一順位信託監察人,孩子的姑姑擔任第二順位信託監察人,若日後祖父過世或因不可抗力之疾病無法擔任信託監察人時,將由第二順位信託監察人姑姑遞補,如此便可確保信託能持續依照契約內容進行。此外,若委託人身故後受益人想要變更或終止信託契約時,也都需經當初約定的信託監察人同意,如此一來,不僅可有效防止身旁不肖親友的覬覦,也能避免子女成年後任意揮霍信託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