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理沙盒法案通過 顧立雄:2018年第二季開放業者申請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立法院今天(29日)三讀通過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草案又稱金融監理沙盒草案),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相關子法會在明年(2018)第一季出爐,希望第二季就能開放業者申請。

顧立雄表示,金融監理沙盒草案能順利於立法院本屆會期結束前完成三讀,感謝長期關注金融科技發展的所有立委、行政院。依照通過的金融監理沙盒條例規定,我國自然人、獨資合夥事業法人,均可以申請做金融創新實驗,非我國居住民,則可以由代理人協助申請。

創新實驗期間以1年爲限,得申請延長1次最長6個月,但實驗內容涉及應修正法律時,延長次數不以一次爲限,全部創新實驗期間可達3年;創新實驗若經金管會評估具有創新性、提升金融服務效率降低成本或有利金融消費者,金管會將參酌主動修正金融法規,並請相關單位提供創業輔導服務;申請人於創新實驗期間不適用各金融相關法律所定的刑事及行政責任,金管會也將視個案需要,洽相關部會意見後,排除創新實驗適用特定法規命令或行政規則

顧立雄也表示,相關子法因爲還要法規預告,目標在明年(2018)第一季底可以將相關子法都備妥,並且在明年第二季就開始接受業者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