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兆豐案究責,財長:全力配合監院調查

許虞哲強調,他當時是財政部次長,負責的是賦稅與關務,並無接觸國庫業務,520上任後也積極處理,有無責任已很清楚,將配合並尊重監察院的調查。

行政院追究兆豐案移送6位財金首長,包括金管會前主委陳裕璋、曾銘宗、王儷玲及丁克華;財政部前部長張盛和及現任財政部長許虞哲。而對於金管會主委丁克華因兆豐案請辭下臺,許虞哲說,尊重他的意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