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7年車報廢拍賣起標價僅2千 北市議員質疑賤賣

臺北市警察局編列明年歲入預算,將報廢60輛汽車、340輛機車,預計歲入23.5萬, 北市議員李慶元即點出,一臺汽車拍賣標價僅2000元,質疑是賤賣二手警車。(摘自議會直播網站)

臺北市警察局編列明年歲入預算,將報廢60輛汽車、340輛機車,預計歲入23.5萬, 北市議員李慶元即點出,一臺汽車拍賣標價僅2000元,質疑是賤賣二手警車,恐有圖利二手車商之嫌,臺北市警局迴應,將再統計過去五年拍賣總金額,作爲日後訂定歲入編列標準。

根據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關車輛設置基準」規定,警用巡邏車、偵防車使用滿15年,或使用達7年且使用里程數逾12萬5000公里,得依相關規定報廢、汰換。

李慶元表示,以汽車來說,7年車齡、里程數12.5萬公里不算多,但是市府的拍賣底價僅2000元,痛批若以同條件的Toyota二手車爲例,隨便都可以賣到1、20萬,警察局的拍賣底價過低,李也強調若過去都是這樣乾的話,恐怕與二手車商掛勾很嚴重。

臺北市警局後勤科表示,以往汽機車是整批一起拍賣,去年共拍賣汽車118輛、機車307輛,拍賣總金額218萬5千多元,李慶元迴應,等於一輛汽車變賣1萬多塊,那爲何歲入編列上,汽車每輛僅2千元,最起碼一輛車要編列一萬元以上。

議員李傅中武也認爲,雖警用汽機車是特種車輛,非自小客車,得標者需前往監理單位進行變更以及補稅,會有額外支出,不過臺北市警局當初訂的起標價格確實過低,警局內部必須檢討。

臺北市警局後勤科長薛克揚表示,拍賣起標價較低是因爲有部分車輛爲事故車,加上警車是特種車免繳貨物稅,因此二手車商若得標,車輛變更需補繳萬元以上貨物稅,另警車外觀也須重新烤漆,因此擔心價錢訂太高,中古車商無利可圖就不會來標,起標價雖是2000元,不過汽車往年拍賣得標價格皆可達2、3萬元。

李慶元建議, 7年以上的拍賣車輛訂一個底價;10年以上則另訂,警政衛生委員會最後通過預算,並附帶意見,請警局統計近五年拍賣總金額,作爲日後訂定歲入編列標準,以符合市場行情並確保市庫收益。臺北市警局則表示將會採納議員意見作爲未來預算編列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