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測超標挨罰3.75萬 駕駛提這當證據!當庭「實測」結局大逆轉

苗栗縣陳姓男子因酒測值超標,遭裁處3萬7500元罰鍰,陳男主張使用支氣管擴張劑導致酒測超標,提起行政訴訟,經法官當庭模擬測試結果,認支氣管擴張劑含酒精成分,致其酒測超標,判撤銷原處分。(王煌忠攝)

苗栗縣陳姓男子因違規遭警攔查,檢測酒測值0.29毫克,新竹監理所依《行政罰法》裁處3萬7500元罰鍰、2年內不得考照。陳男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使用支氣管擴張劑才導致酒測超標。法官當庭進行模擬測試,陳男使用支氣管擴張劑,經漱口後進行測試,酒測值仍超標,認陳男訴請撤銷原處分有理由,應允准許,仍可上訴。

陳姓男子在2022年5月13日下午5點多,駕駛小貨車行經苗栗市國華路與民族路口,因未依號誌指示遭警方攔查,由於身上散發酒氣,警方遂要求進行酒測,並提供礦泉水供其漱口,酒測值仍達0.29毫克,陳男供稱並未飲酒,是使用含有酒精成分的支氣管擴張劑所致,警員不予採信當場開單舉發,並依公共危險移送。

苗栗地檢署偵查後裁不起訴處分確定,不過新竹區監理所仍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照酒駕違規事實,裁處陳男3萬7500元罰鍰,2年內不得考領駕駛執照,並參加道交講習,陳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處分。

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審理,陳男主張自己罹患氣喘,長期使用支氣管擴張劑,因擴張劑含有酒精成分,導致酒測值超標,並出具罹患氣喘診斷證明;法官爲查明真相,通知舉發警員攜帶相同呼氣酒測器到庭,進行模擬實測。

法官要求陳男依當天使用支氣管擴張劑次數,經漱口後進行酒測,測出酒精濃度0.2毫克,堪認陳男主張本件系因其使用含酒精成分之支氣管擴張劑,致其經警檢測出超過規定標準酒測值,洵屬有據,原處分難認適法,判決撤銷原處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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