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砂石車衝撞總統府遭求償344萬 張德正:我不賠

張德正去年1月開車衝撞總統府。(圖/本報資料照,下同)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41歲的砂石車駕駛張德正去年1月開車衝撞總統府,造成國定三級古蹟建築毀損,被府方提出民事求償344萬。臺北地院原訂於昨日(23日)宣判,但因尚有證據待查決定取消。對此,親自出庭的張德正表示,當初就是爲了向政府抗議纔會衝撞總統府,因此他不會賠償。

41歲的張德正因與前妻打官司遭判刑,於是在2014年1月25日清晨5時許開着公司的砂石車衝撞總統府,所幸當時站哨憲兵及時關下防彈大門沒讓砂石車繼續往前衝,纔沒有造成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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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正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10個月,全案上訴至高院法官諭知擇期再開庭;而民事部分原本預訂23日宣佈判決結果,但臺北地院認爲尚有證據待查,因此裁定擇期再開庭辯論

雖然總統府方面向張德正提出344萬的民事求償,但23日親自出庭的張德正表示,雖然他承認開車撞總統府,但當初之所以會那麼做就是要向政府表達不滿,因此不會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