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煤吃煤、被控受賄1.08億餘元,發電央企原副總李東受審!

4月19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國家能源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家能源集團”)原副總經理李東受賄案。

據指控,1999年至2023年,李東利用擔任神華準格爾煤炭公司黨委副書記、經理,神華集團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董事長,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副總工程師及黨組成員、副總經理,國家能源集團黨組成員、副總經理等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產品銷售、煤炭採購、企業經營、職務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1.08億餘元。

李東現年64歲(1960年1月生),1982年畢業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地下采煤專業,獲學士學位;1997年、2005年先後獲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採礦工程專業的工學碩士、博士學位。

2023年2月8日,退休近三年的李東被查。同年8月,李東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彼時通報,李東長期違規接受宴請、旅遊、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安排,違規收受禮金;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退休後違規在民營企業任職取酬;毫無紀法底線,肆無忌憚靠煤吃煤,長期以“投資”“代理”爲名大搞權錢交易。

2023年12月1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李東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由江西宜春檢察院審查起訴。

李東深耕煤炭領域三十餘年。1982年畢業後,李東赴遼寧煤炭工業管理局幹部處工作。隨後,歷任東北內蒙古煤炭工業聯合公司生產處、秘書處副處長,處長;煤炭工業部辦公廳正處級秘書;神華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神華集團”)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2001年初,隨着神華集團準格爾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正式成立,李東調任該公司董事長。此後,他還出任了神華集團副總工程師,期間掛職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副市長。2006年起,李東昇任神華集團副總經理,2011年5月出任中國神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神華”,601088.SH)高級副總裁。

2017年,神華集團和中國國電集團重組爲國家能源集團,成爲中國五大發電集團之一。李東成爲國家能源集團首任領導班子成員,被任命爲集團副總經理、黨組成員,直至2020年3月到齡退休。

國家能源集團是當前全球規模最大的煤炭生產公司、火力發電公司,擁有煤炭、電力、運輸、化工等全產業鏈業務。集團官網顯示,截至2023年底,國家能源集團員工總數31萬人,資產總額2.1萬億元,煤炭產能6.65億噸/年,發電總裝機3.2億千瓦,自營鐵路2708公里,港口吞吐能力2.9億噸/年,煤制油品產能531萬噸/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