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男求複合不成 潛房間猛刺她「同睡幼女全程目睹」

黃姓男子去年因要求與前女友複合被拒,他深夜持刀潛入她位於屏東縣的住處,朝頸部猛刺1刀,最高法院依殺人未遂罪將黃男判刑6年8月定讞。(本報資料照片)

黃姓男子去年因要求與前女友複合被拒,他深夜持刀潛入她位於屏東縣的住處,朝頸部猛刺1刀,她睡在一旁幼女驚醒目睹一切慘劇, 她呼叫母親求救後,經送醫搶救倖免於死,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依殺人未遂罪將黃男判刑6年8月,全案定讞。

去年2月28日凌晨2點多,黃男攜帶尖刀前往前女友位於屏東縣麟洛鄉的住宅,翻越住宅之後側矮牆進入後院,再持尖刀鋸斷後門之鋁製紗門,自鋸斷開口處伸手開啓該鋁製紗門進入屋內。

黃男進入前女友與她幼女同寢之房間,見前女友躺在牀上熟睡,持尖刀靠近她嗆聲「不要動」、「要死一起死」等語,旋即正面持尖刀刺入她頸部中央部位,她遭刺後旋呼叫其母求救,黃男逃離現場後被逮。

高雄高分院斥黃男造成前女友因此事身心嚴重受創,恐懼不安,且她女兒在本案發生時在場見聞她頸部傷口血流不止,經歷她救護一度病危之煎熬,至今仍深感恐懼,黃的所爲殊值非難,判刑6年8月,黃男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