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國民黨鄭正鈐詐領4422萬 民進黨:退出政壇面對司法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吳秉叡召開記者會。(圖/記者陶本和攝)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民進黨立院黨團15日由立委姚文智、吳秉叡共同召開記者會,指稱新竹市國民黨籍立委候選人鄭正鈐擔任「新竹市青草湖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理事長,涉嫌虛報課程、假造老師學生簽名,詐領政府補助款超過4422萬元,資金流向不明。

吳秉叡表示,鄭正鈐在擔任新竹市青草湖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理事長,接受市政府委託辦理「青草湖社區大學、風城社區大學及香山社區大學」,利用這三所大學,開設假的課程、假講師、假學員,並且開立假髮票覈銷,詐領政府獎補助款,預估超過4422萬元。

姚文智補充說,鄭正鈐僞造上課紀錄、僞造課程等方式來詐領講師費用,以及學員補助等,他認爲,背後絕對有政治力量介入,有人是被壓着,「幕後到底誰有通天本事」?

再者,姚文智指出,就評鑑來看,社區大學理事長評鑑有丁、乙、丙等成績,但是每一年的補助並不輸給優等評鑑的人,質疑完全是虛報浮濫的補助。

此外,李姓檢舉人今天也戴着口罩出席記者會,他表示,從100年的時候就檢舉了,教育部、新竹市政府教育處文化局社會處等,但最後都沒有消息,只有國科會被起訴,其他檢舉案都沒有下文

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呼籲鄭正鈐,已經觸犯多項罪責,要求他退出政壇面對司法,另外國民黨應該要向國人道歉,懺悔推出不適格的候選人蔘選國會議員選舉。

民進黨列出鄭正鈐罪責:

1.僞造學生、講師簽名:刑法第210條,僞造私文書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將造假資料提交市政府: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爲登載不實,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3.使用假髮票單據:刑法第210條 僞造私文書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不實登載帳冊稅捐稽徵法第41條詐術逃漏稅罪,接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4.騙取市政府獎補助:刑法第339條詐欺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5.公職人員身分: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可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億元以下罰金

6.掩飾不法所得:洗錢防制法第2條、11條隱匿重大犯罪所得,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7.強迫社大員工爲候選人助選:刑法第342條背信罪,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進黨立委姚文智召開記者會。(圖/記者陶本和攝)

►►►關注2016,邀請讀者加入《ETtoday筋斗雲粉絲團

一秒掌握世界大小事「ETMetro捷運報APP」離線看不斷線→iOS:https://goo.gl/Dz9IsFAndroid:https://goo.gl/lY8H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