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葉慶元:中選會與罷韓團體「上下交相賊」 罷免法當惡鬥工具

記者羅婉庭臺北報導

高雄市新聞局長王淺秋律師慶元8日上午赴臺北高等行政法院遞行政訴訟停止執行聲請狀。葉慶元表示,當初立法院將選罷法75條中的「6個月」延長成1年,就是爲了避免派系鬥爭,但今天的罷韓案就是政治惡鬥最惡劣的產物,希望法院能夠制止中選會及具有政治色彩公民團體「上下交相賊」的行爲,將選罷法拿來當互斗的工具

▲王淺秋、葉慶元呈遞行政訴訟停止執行聲請狀。(圖/記者張一中攝,下同)

葉慶元表示,韓國瑜昨天已經向中選會提出訴願及停止執行聲請,今天進一步想高等法院提出停止執行。公民團體在罷免案第一階段中的提議過程就有違法情形,韓國瑜一上任後民進黨就不斷以公民團體的身份進行罷免活動,在We care網站於七月就開始遊說聚會,且提出罷免提議書,去年12月25日前他們就已經將全部提議書分類裝箱結束,26日一早就送進中選會,代表所有提案書都是在一年內偷跑的,自己違法怕被法官抓。

葉慶元說,公民團體遞交的2萬9千多份連署書中,有7千多份聯署書上的日期就明寫着是在就任一年內所簽署,屬於無效件,但中選會可能基於政黨立場而做出違法的決定,將不合格的連署書全數納入,事情的對錯不應由行政機關來判斷,因此爭議結束前暫停進行,先交給法院裁決。

葉慶元表示,爲何要有一年的禁止罷免時間法律?就地方制度法下,首長就任後一年的預算都是由前任市長編列,因此市長的政績要在一年後才逐漸展現,並編列自己的預算。

葉更指出,罷韓團體在韓國瑜剛上任就開始連署罷免,「是因爲討厭這個市長,還是因爲自己擔任前朝的政務官,怕自己的污穢被挖出來,或是因爲有政黨色彩而去罷免?」

葉慶元表示,罷免案在憲法上的目的是爲了把做得不好的公職人員罷免,而不是允許派系惡鬥,立法院當初修改選罷法75條,將6個月延長成1年,就是爲了避免派系鬥爭,今天針對韓國瑜的罷免案就是政治惡鬥最惡劣的產物,派系將選罷法拿來當互斗的工具。希望法院能夠制止中選會及具有政治色彩的公民團體「上下交相賊」的行爲,進行違法的罷免行動

王淺秋表示,罷免行動是由綠營人士發起,罷免行動的核心人物是陳菊市府的前文化局局長尹立,尹立以及陳菊市府其他多位官員,任內均涉及弊案,高雄市政府目前正持續調查當中,罷免行動根本就是陳菊市府爲了避免被清算的反制行爲,毫無正當性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