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遭逮罪名公佈 王炳忠:是臺灣先挑起兩岸對立的

▲李明哲遭陸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圖/翻攝自中國觀察)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民進黨工、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赴陸失蹤超過兩個月後,中國日前才正式宣佈以涉「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他。對於李明哲事件,被外界認爲陸方恐在報復陸生周泓旭在臺涉「共諜案」被捕一事。對此,新黨發言人王炳忠則強調,主動先挑起兩岸對立的,顯然是臺灣一方。

王炳忠指出,因爲兩岸特殊情況,本來有很多所謂「國安」,就存在模糊空間,只要不是涉及真正的軍事機密,都不應貿然扣上「共諜」罪名,否則大陸動輒也以「國安」之名對付在陸臺灣人,如此下去豈不人人自危?

針對前陣子周泓旭案爆發,王炳忠指出,明眼人一看就知是爲了總統英文一度想推的「保防法」助威,有心人士還趁勢炒作所謂「島內有五千名共諜」之說,搞得烏煙瘴氣,「這到底是真的維護機密,還是藉機整肅統派,不言自明。」

王炳忠指出,爲蔡當局辯護者可能會說,一切依法,翻開臺灣「國家安全法條文:「人民不得爲外國或大陸地區行政、軍事、黨務或其他公務機構或其設立、指定機構或委託民間團體刺探、蒐集、交付或傳遞關於公務上應秘密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發展組織。」

▲李明哲與陸生共諜周泓旭遭逮情況相當相似。(合成照資料圖片)

「也就是說,所謂『共諜』,必須有『刺探機密』或『發展組織』兩者之一」,王炳忠指出,前者必需有明確的事證證明誰泄給誰,泄了什麼「機密」;後者則更籠統,以大法官釋憲來說,共產黨合法了,何謂「發展組織」?反而這些年在全臺灣遍地開花的「臺灣民政府」,自稱代表美國在臺軍管日本天皇擁有臺灣主權,不才是明目張膽在替外國發展組織?國安局調查局怎麼不查?

王炳忠認爲,如果真要從嚴「保防」,豈只陸生可能是「共諜」,大陸記者更是涉嫌重大,何況央視、新華社人民日報本就是官媒,記者挖新聞,都是「共諜」?木馬屠城通通都要抓起來?

王炳忠提醒,當臺灣拿「國安法」從嚴認定,大搞綠色恐怖,大陸一樣也有他們的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規定,可以逮捕「危害國家安全、顛覆國家政權、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NGO,抓李明哲,一切也是依法。王炳忠表示,當臺灣稱所謂「陸生」在「發展組織」,大陸也可以說臺灣所謂的「人權工作者」是「顛覆國家政權」,國家安全,隨人認定,臺灣挑起對立,對岸逮人回敬,沒完沒了,最後更呼籲兩岸應將心比心,結束敵對和平發展纔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