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推騷擾防制法 民進黨:賦予執法單位預防性羈押

民進黨發言人簡舒培(民進黨提供)

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跟蹤騷擾防制法」草案,函請立法院審議,將跟蹤騷擾行爲立法入罪,爲讓制度能儘速上路,也將施行準備期由1年修正爲自法案公佈後6個月施行。民進黨發言人簡舒培今天表示,期盼該法能給予執法單位透過預防性羈押等方式,即時保護受害人,讓每個人都可以不再害怕走夜路回家

簡舒培指出,在參考婦團與立委的相關意見,以及外國的立法例,民進黨政府將跟蹤騷擾行爲入罪化、把犯罪態樣明確化,並賦予執法單位權力。除了定罪最重可能關5年外,對犯嫌重大且有反覆實行之虞者,檢察官也可聲請法院裁定預防性羈押。

她說,跟蹤騷擾行爲是一種嚴重的性別暴力。根據聯合國統計,婦女人身安全三大威脅,分別是性侵害、家庭暴力與跟蹤騷擾,跟蹤騷擾行爲「被害人女性加害人男性比例整體案件的八成,有「發生率高、危險性高、恐懼性高及傷害性高」的犯罪特徵。跟騷行爲困擾臺灣社會已久,尤其對婦女同胞影響甚大,法案通後對婦女同胞的保護會更爲完善。

民衆質疑未來會不會因爲追求喜歡的對象就被抓去關?或有人因爲單純被告白就去報警?簡舒培表示,「答案是:不會的」。只有過度掌握對方資訊、予以行動,讓對方心生畏懼,纔可能觸法

她強調,民進黨政府在維護性別平等,防制性別暴力不遺餘力,努力地將人身安全防護網建置的更爲完善;過去臺灣已陸續制定並公佈施行多部法律,像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家庭暴力防治法、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以及性騷擾防治法等,這些都是爲了落實性別平權、被害人保護等憲法人權的重大法律及政策

民進黨期盼「跟蹤騷擾防制法」能給予執法單位透過預防性羈押、保護令、核發告誡書等方式,在憾事發生之前,即時保護受害人、喝阻歹徒,讓臺灣社會更安全、更安定,讓生活在臺灣的每個人,都可以不再害怕走夜路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