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職務強上女證人 前檢察官吳傑人律師證書遭廢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被控利用辦案機會,逼女證人發生性關係,被判刑7年6月確定,入監服刑後出獄。(示意圖/達志影像)

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吳傑人,被控利用辦案機會,逼女證人發生性關係,被判刑7年6月確定,入監服刑後出獄;法務部前年廢止吳的律師證書,他不服提告請求撤銷,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爲,吳破壞人民對司法之信賴甚鉅,原處分並無違誤,判決駁回其請求。可上訴。

吳傑人被控在2006年6月間,偵辦1起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案時,傳喚應召女出庭作證;吳因覬覦姿色,隔天打電話約她到高雄地檢署見面;並將她帶到會議室內談話,他佯稱要擴大偵辦案件,請女子當線民,並試探性詢問她家人是否知情,女子驚慌擔心家人知道而哀求吳不要張揚。

吳傑人利用此一弱點,藉故討論案情,約女子在高雄市立美術館見面,女子畏懼其檢察官身分赴約;吳竟趁館內人少時,先借機碰觸身體,隨後假意送她返家,在車內欲強吻。女子忌憚吳是承辦檢察官,恐遭報復,被迫與吳到高雄市的溫泉會館發生性關係。2012年吳男被依貪污罪判處吳7年6月徒刑確定。

法務部依函詢全國律師聯合會意見後,2021年11月18日處分廢止吳的律師證書,自文到後2周內返還該律師證書予該部,未返還者,依法註銷該律師證書,吳不服提起行政訴訟,遭北高行政法院判決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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