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辭壹傳媒董事會主席 葉一堅接任

傳媒昨宣佈黎智英已辭任董事主席公司執行董事,以便有更多時間處理其個人事務。(美聯社

壹傳媒昨宣佈黎智英已辭任董事會主席兼公司執行董事,以便有更多時間處理其個人事務。董事會亦宣佈,現任非執行董事葉一堅自29日起獲委任爲董事會主席。

黎智英爲壹傳媒創辦人兼大股東,日前被以違反《香港國安法》、欺詐罪名起訴,後獲准保釋,香港律政司不服,向終審法院提出上訴,案件定於31日10時開庭審理,由首席法官馬道立、常任法官李義和張舉能審理,預計需時1小時。壹傳媒早前發通告指,集團由一組管理人員經營,董事會預期指控不會對集團的日常營運造成即時重大不利影響

壹傳媒昨指出,葉一堅於2018年6月獲委任爲非執行董事,而其本人亦出任多間公司旗下附屬公司董事。在2016年6月至2018年1月,曾任公司非執行主席,並由2017年4月至2018年9月曾爲審覈委員會成員。葉一堅也曾出任壹傳媒執行董事及行政總裁印刷媒體,負責監督在港﹑臺灣報紙雜誌及印刷業務,亦爲蘋果日報社長

批准黎智英保釋的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昨頒下書面理由稱,按以往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只要有足夠理由被告不會再犯侵害國家安全罪行,就可以給予保釋。法官還說,被告一方指出,只要黎智英發佈一個貼文,就要重新還押,而被告一方提出的保釋承諾是爲這次案件訂造,加上被告同意在整個保釋期內都不得離開住所,讓法庭有足夠理由相信如果批出保釋,被告不會再犯下國安罪行。

此外,對於黎智英獲准保釋,中共中央黨媒《人民日報》微博公衆號「人民銳評」發表文章〈批准黎智英保釋,對香港法治傷害太深〉,並以「香港法院,你們是不是管轄確有困難?」爲圖片文字,批評法院的決定,更強調案件可由駐港國安公署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