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格局變動 邱太三:盡力維護兩岸聯繫窗口與協議運作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今日首度赴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業務報告。邱太三表示,將配合整體經貿形勢發展,動態調整兩岸經貿政策法規,維護兩岸經貿有序交流

邱太三也重申,維持兩岸經貿協議運作立場不變,配合兩岸情勢,適時檢視並研議因應作爲。政府已多次宣示兩岸兩會已簽署並生效的協議持續有效,陸委會已持續協調相關協議主管機關,盡力維護兩岸聯繫窗口互動及協議運作,定期掌握。

邱太三表示,關於兩岸兩會已簽署但尚未生效之「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及「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已分別於2013年6月及2015年9月送請立法院備查或審議,行政部門充分尊重立法院意見,將等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完成立法後,再依相關規定檢視,審酌國會及各界意見進行後續處理。

邱太三也指出,未來將強化兩岸交流規範,完善民主與安全防衛機制,穩固兩岸交流秩序

首先,配合整體兩岸政策及兩岸情勢變化,適時檢討兩岸條例與相關法規,完備民主與安全防衛機制。一、配合整體兩岸政策及兩岸情勢變化,根據總統揭示 之兩岸政策方向,適時檢討兩岸條例與相關法規,並持續檢討及強化兩岸交流之安全管理機制,促進良性互動,穩固兩岸交流秩序,以維護國家安全,保障人民福祉

二、面對境外敵對勢力利用臺灣自由開放體制對我進 行滲透干預,政府會評估整體情勢、實務需求,並參酌社會各界的意見,整體研議及規劃,採取必要的法制作爲,持續完善民主與安全防衛法制,捍衛國家主權,維護自由民主憲政體制及社會安定

其次,爲建構兩岸制度化協商的法制基礎,繼續配合相關立法工作。針對兩岸政治議題協商談判的監督,政府已增訂兩岸條例第5條之3,建立「高標準」、「高門檻」的民主監督法制。爲強化國會對兩岸協議的參與及監督,以建構兩岸制度化協商的法制基礎,落實「公開透明、人民參與、國會監督」原則,行政部門將繼續配合立法院,完成兩岸協議監督法制之立法工作,以利兩岸協商、對話、交流,長遠亦有助兩岸 關係和平穩定發展。

邱太三也表示,未來將強化海基會服務功能,保障國人應有權益。由於海基會受政府委託處理兩岸往來涉及公權力之協商、交流與服務,計9大類52項業務,是政府大陸 政策工作體系中重要的一環,除了與對岸協商的功能外,在兩岸服務工作也甚爲繁重,例如於疫情期間,爲滯陸血友病童完成千裡送藥的任務、接聽在陸國人撥打緊急服務專線達5,719通,即時提供國人各項協處服務等。經統計,海基會2020年處理兩岸交流、聯繫與服務之相關業務已達22萬餘件。

另外,海基會是兩岸重要的聯繫平臺,也是政府唯一授權處理兩岸事務的民間團體,該會持續深化兩岸各項 服務工作與聯繫,發揮協處國人權益、提供民衆協助的功能,陸委會也將持續監督與推促該會各項會務 的運作與執行成效。

馬政府時期,兩岸簽署多項協議,民進黨上任後,這些協議是否持續有效,始終是外界關心的議題。對此,邱太三表示,持續落實法政類協議,保障國人權益。

雖然自2016年520以來,兩岸官方互動有所停滯,但政府仍在已簽署「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 司法互助協議」、「海峽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合作 協議」、「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及「海峽 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的既有基礎上,透過制度化聯 系機制與協處管道,持續要求陸方落實相關執行事項。

例如打擊跨境電信詐欺、毒品個案偵辦,合作破獲刑事案件及逮捕嫌犯,雙方持續受理優先權專利商標、品種權及影音著作權認證申請業務,協處國人智慧財產權在陸遭受侵害或遭遇困難 案件,相互定期交換疫情監測資料,就肺炎等重大疫情事件進行查證及確認,以及通報邊境查獲不合格食品訊息等,盡力保障人民的權益與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