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對日韓新臺進口酚甲烷 發起反傾銷期中複審調查

大陸商務部。(圖/翻攝自新華社

記者陳政錄綜合報導

大陸商務部網站29日公告稱,決定自2018年8月30日起,對原產日本韓國新加坡臺灣地區進口雙酚A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進行期終複審調查

雙酚A在臺稱爲酚甲烷(Bisphenol A,縮寫爲BPA),作爲一種化工原料,廣泛用於塑膠相關製品中。

大陸商務部稱,本次調查自2018年8月30日起開始,於2019年8月29日前結束。

公告指出,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決定,在反傾銷期終複審調查期間,對原產於日本、韓國、新加坡和臺灣地區的進口雙酚A,繼續按照商務部2013年第55號公告公佈的徵稅範圍稅率,徵收反傾銷稅

值得注意的是,由於雙酚A被認爲可能影響染色體異常,在歐盟和加拿大,被禁止用於生產嬰兒奶瓶

▲雙酚A部分製品,被認爲可能影響人類染色體異常。(圖/中新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