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證監會推新規 加強監督投行業務

大陸證監會近日宣佈,進一步強化對註冊制下承銷保薦、財務顧問等投行業務監督,要求券商認真盡責,更好地發揮中介機構看門人」作用。其中,要改進投行業務內部激勵機制,嚴禁將業務人員薪酬收入與其承做的專案收入直接掛鉤。

第一財經報導,大陸證監會9日公佈「關於註冊制下督促證券公司從事投行業務歸位盡責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顯示,從健全工作機制等五方面全面強化追責,新規自9日起實行。

意見指出:一、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提升監管合力。二、完善制度規則,提升監管和執業規範化水準。三、全面強化追責,淨化市場生態,建立投行業務違規問題明細,對投行專案撤回率高、公司債券違約率高等,市場反映問題多的證券公司,展開專項檢查

四、落實包括券商主要負責人高層管理責任在內的「三道防線」,強化機構內部控制。五、完善約束激勵機制,促進保薦機構主動盡責,制定券商投行業務執業品質評價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