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華爭產和解有望!黃世昌解除律師委任 法院判自訴不受理

美麗爭產和解有望!(本報系資料照)

美麗華集團去年爆發家族爭產內鬥黃家大哥黃世昌指控擔任美麗華百樂園總經理弟弟黃世傑妹妹秋香,盜蓋他印章,自訴2人涉嫌僞造文書等罪,一審判黃世傑徒刑4月,案子上訴高院後,黃世昌日前突解除律師委任,高院因自訴案件沒有委任律師,程序合法,撤銷審判決,判決自訴不受理,顯示兄弟倆已有和解跡象官司即將落幕。

美麗華創辦人黃杏中2015年過世,由二兒子黃世傑接班。長子黃世昌因此自2015年2月起與弟妹間爆發多起民事、刑事官司,去年更波及美麗華影城被迫停業1個月。

黃世昌自訴弟弟黃世傑、妹妹黃秋香,倆私自將父親留下的傑昌公司股權,轉到黃秋香名下,黃世傑並盜用他的印章,蓋在股東債權同意書上,並向新光銀行貸款1億元,因此對黃世傑、黃秋香自訴涉嫌僞造文書、侵佔等罪。

一審去年8月依僞造文書罪判黃世傑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黃秋香則無罪。黃世傑及黃世昌均提起上訴。

但想不到高院開庭時,官司出現轉圜,黃世傑一度具狀撤回自訴,法官認爲於法不合,去年11月28日,黃世昌當庭表示解除律師委任,黃雖在法官要求下一度補正,但今年1月22日再具狀解除律師委任,並拖過補正時間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自訴應委任律師,由於黃世昌已解除律師委任,自訴程序不合法,高院撤銷一審有罪判決,判決自訴不受理,黃家兄弟官司將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