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成年下修爲18歲 學者爆:社會衝擊恐怕會比想像中大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成年年齡自20歲下修爲18歲。(摘自民進黨臉書

立法院三讀通過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結婚年齡修正男女均爲18歲;並設有緩衝期2年,預計於2023年元月起實施。政大法律副教授宏恩昨(25日)在臉書發文直言,「這個法律修正後的社會衝擊恐怕會比想像中大」。

劉宏恩認爲,這是意料中的事情,畢竟,在現行法律體系中,18歲以上未滿20歲的年齡長期處於一種「尷尬年齡」的狀態。他以自身在大學教育現場爲例,「我不知道以後各大學科系究竟還有什麼理由,要爲『成年人』舉辦『新生家長親師座談會』?」

劉宏恩舉例,未來大一大二同學們想要休學,將完全不需要家長同意,不想念的同學也不能任由家長越俎代庖來代爲註冊,以後學校勢必要面對許多憂心如焚、來拜託學校但校方愛莫能助的家長。

針對未來恐出現的問題,劉宏恩認爲,社會及學校怎麼看待18、19歲的年輕人,以及怎麼看待他們的決定的「社會態度」,並不是law in books的問題,而是law in action的問題;他說,前者只要把六法全書上的白紙黑字改一改就可以,後者卻是更爲複雜且深遠的事情。

最後,劉宏恩也喊話,大家應該要認真想想,「我們的社會各界及各機構行號,大家是否都知道該好好準備、必須要調整自己的態度及長久慣習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