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安演習他停車場趴趴走!不甩警察 北市開單「最重罰15萬」

萬安46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北部24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並採車停人就近疏散,違法將依《民防法》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鄧博仁攝)

萬安46號軍民聯合防空演習,北部24日下午1時30分至2時實施,並採車停人就近疏散,違法將依《民防法》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臺北市政府表示,演習期間,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停放於停車場,王男下車後並於停車場內來回走動,經內湖分局同仁發現後多次勸導無效,已開出裁罰通知單,民防管制中心將依情節輕重開罰。

北市府指出,萬安演習期間,王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停放於內湖路一段596號內(TPS永固便利停車場),王男下車後並於停車場內來回走動,經現場內湖分局港墘派出所同仁發現後多次勸導無效,該民拒不願配合員警引導進入防空避難設施進行避難,違規事實明確。

北市府提及,本案依違反《民防法》第25條,函送民防管制中心裁罰3至15萬元,目前內湖分局已先開出裁罰通知單,但仍要等民防管制中心收到內湖分局的資料後,依違法情節進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