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園之狼性侵17歲少女 認罪後竟嗆法官「有何不可」

▲Ishaq Al-Noor當庭承認性侵,卻說「有何不可?」,犯後不知悔意。(示意圖免費圖庫PEXELS提供)

實習記者鄭佩玟/綜合報導

英國蘇丹男子Ishaq Al-Noor在2017年於墓園性侵年僅17歲的少女,遭到警方逮捕後毫無悔意,甚至在面對指控時,透過翻譯向法官承認罪刑,竟然大言不慚表示「有何不可」?

據BBC報導,一名從2014年來到英國尋求庇護的Ishaq Al-Noor,目前定居在東約克郡赫爾,深夜會躲在墓園暗處,等待受害者經過,接着拖入性侵。最初被警方帶捕時,他仍矢口否認,不過在審判的第一天便在法庭上承認用這個方法性侵了一名17歲女學生。Ishaq Al-Noor透過翻譯向法官說,「有罪,沒錯,我犯案了,有何不可?」(Yes, I did that. Why not?)顯然毫無悔意,殘忍態度令人不敢恭維。

被害少女案發後因創傷無法入眠,好不容易睡着卻依然惡夢連連,不僅學校課業受到影響,甚至罹患強迫症。她向警方表示相當痛苦,「當他襲擊我時,他已經把我的未來、自我,我的安全感全部摧毀,並狠狠地踩在上面。」

少女還說自己會不由自主的開始寫關於憂鬱症和自殺的信件,「每一天對我而言都很漫長,比白天更長的是夜晚。我不斷的自我厭惡,我恨我自己、我鄙視我自己。我感覺到…我的身體靈魂沒有任何價值。」、「就連我現在不得不坐在這裡,在我的父母面前,向你們(警方)敘述整個事發經過,我就非常想死。」

據報導,時隔僅僅6個月,Ishaq Al-Noor在同一地點、用同一方式企圖再強暴一名37歲婦女。被害婦人說,Ishaq Al-Noor不發一語將她拖入墓園,摔在地上,但在極力掙扎後她逃過一劫,並表示那是她「最接近死亡」的經驗

Ishaq Al-Noor在可以申請假釋之前,至少將服刑10至16年,判處另外6年的執照,併爲自己的殘忍暴行留下終身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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