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過期臺鐵眷屬證搭車遭拒 司機員護女:不讓搭就不開車

臺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小編痛批「拿明朝的鹹魚斬清朝的官,包大人你好大的官威」。(翻攝「臺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吳建輝彰化傳真)

臉書社羣「臺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昨一則貼文指出,有女子拿過期的鐵路工會彰化分會會員眷屬證搭車,還嗆「我爸是司機」,甚至打電話給爸爸,爸爸回說「不讓我女兒搭車,我就不開車」,引發網友討論,對此鐵路工會彰化分會表示,依社羣所附顯示該證件已過期失效,引起風波深感遺憾,將會了解調查。

臺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小編更痛批「拿明朝的鹹魚斬清朝的官,包大人你好大的官威」,網友也羣起批評,表示「彰化分會這張什麼眷屬證滿天飛,好像什麼天王老子一樣」,還有網友戲稱,「彰化機務段陳O順司機員,這下我看不止車不用開了,連車都翻了」。

對此鐵路工會彰化分會迴應表示,從2021年12月31日起就不再發會員眷屬證,從社羣網站所附女子的會員眷屬證,有效日期是前年(2021年)12月31日,已經過期,對於外界觀感不好,令人遺憾,至於是否有司機員嗆說:「不讓我女兒搭車,我就不開車」,將會了解調查。

工會解釋,鐵路局員工每年確實會發放眷屬優待票,可享莒光號以下5折優待,早年眷屬要出具父母身分證比較麻煩,因此工會製作眷屬證,但隨着電腦化資料存檔在電腦,自2021年12月31日起,就不再發會員眷屬證。

工會強調,網路PO出以後確實接到不少電話詢問,對於外界觀感不好,令人遺憾,至於司機員是否嗆說:「不讓我女兒搭車,我就不開車」,將會調查並追究;依照鐵路局規定,員工、員眷不當購用優待票等行爲處罰規定,初次查獲是申誡兩次,情節較重者記過一次,再經查獲違反規定者記過一次,情節嚴重者記過兩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