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涉炒股案隱匿2個月才通報? 是否涉及內稽內控成關鍵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臺北報導

南山人壽日前發生經理人涉嫌炒股,但南山人壽早在5月就知道,卻到7月16日才通報保險局,是否有隱匿重大事件狀況?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31日)表示,南山人壽當初是認爲不涉及內稽內控,所以等新聞報導才通報,金管會現在正在釐清相關通報規範跟南山人壽是否涉及隱匿。

南山人壽內部負責操盤臺股鉅額資金葉姓經理人,涉嫌在盤中將買股消息透漏給他自己成立的兩個Line羣組。而南山早在5月底就知情,並請該經理人自行離職,但南山卻等到7月16日媒體要報導時才通報保險局。

顧立雄表示,根據目前重大偶發事件通報的規範,金融機構通報重大偶發事件,若涉及內稽內控就屬於重大偶發事件時,必須即時向金管會通報;若不涉及內稽內控,但有重大新聞報導,金融機構必須則依照「重大媒體事件」即時向金管會通報。

顧立雄說,當時南山人壽內部判斷,這事件不涉及內稽內控,所以到新聞要報導才依照重大媒體事件通報。目前金管會正在金檢南山,是否涉及內稽內控?詳細情況要等檢查報告出爐後,纔會對外說明,而金管會也正在重新審視重大事件通報的規範,還有南山人壽是否涉及隱匿。

依照規定,若保險公司發生重大事件卻未即時通報,可採用保險法內稽內控缺失處罰,最上限罰到1200萬,還可以撤換經理人、暫停業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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