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誘3少女拍裸照 恐嚇「讓你同學看」逼性侵 惡狼下場出爐

宜蘭陳姓男子3年前透過網路認識3名少女,他分別引誘或恫嚇她們拍攝裸照,他還與其中一名少女從事性行爲(示意圖,達志影像)

宜蘭陳姓男子3年前透過網路認識3名少女,他分別引誘或恫嚇她們拍攝裸照,他還與其中一名少女從事性行爲,臺灣高等法院駁回上訴,考量陳男犯後坦認犯行之犯後態度,並已部分受害少女達成和解,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爲性交罪等罪判囚6年10月,可上訴。

陳男2021年在臉書Messenger與一名少女聊天,於聊天過程中引誘對方拍攝裸露胸部等身體隱私部位照片供其觀看,再加以恐嚇「還有照片先給我看」、「在裝死沒關係,讓你照片感恩大家看」」讓她心生畏懼。

陳男用同樣方式恫稱另一名少女 「裝死沒關係,我就放」、「放了,自己去跟妳媽解釋」,並傳送少女先前拍攝裸露上半身之猥褻照片,脅迫對方再拍攝裸露猥褻行爲之電子訊號,然未能得逞。

陳男以臉書聯繫一名國小女學生外出,對她爲性交行爲後,以此脅迫 「我就讓妳把柄公開」、「不甘我的事,我就是要完整,就不會公開」、「看妳要讓同學看」,恫嚇D女製造拍攝裸露胸部、下體之猥褻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