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 大力推動能源分級標示

臺南市政府經發局長方進呈(右一起)、經濟次長楊偉甫、臺南市長賴清德工商時報社長陳國瑋、工研院綠能能源效率管理師陳美娟呼籲國人選用節能標章產品省錢又節能。圖/工研院提供

民國98年能源管理法修訂條文將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納入強制規範,經濟部能源局開始大力推動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制度,迄今已有冷氣機電冰箱、除溼機共10項產品納入實施範圍,今年12月1日起能源局再將溫熱型開飲機與冰溫熱型開飲機納入分級標示,供民衆對節能家電產品有更多的選擇。

近年來國人生活水準提高,耗能產品使用量大幅增加,我國自產能源有限,能源進口依存度高達98%,在面臨國際溫室氣體減量的環保壓力下,唯有節約能源提升能源使用效率,才能兼顧國家經濟發展、能源穩定供應地球環境之保護,有利國家永續發展。

爲落實全國能源會議結論具體行動方案,能源局民國90年度啓動「節能標章」認證機制,爲國內節能產品建立驗證標示,激勵廠商生產高能源效率產品,鼓勵消費者選購節能產品,透過完善的制度,在「政府」、「產業界」及「消費者」間形成良性互動創造「三贏」,達到節約能源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的效益

節能消費123,能源局提醒國人,選擇高能源效率的產品要;1看能源效標示,2比能源效率級數,3選擇能源效率高的產品。消費者在選購時,可參考產品上張貼的能源效率分級標示,級數越小越省電,當個節能又省錢的消費高手

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制度實施以來,已成功引導產業朝向高能源效率產品發展。依據能源局滿意度調查顯示,廠商對政府推動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制度滿意度在八成以上,民衆滿意度更達9成以上,能源效率分級標示制度推動成效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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