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護理師追求已婚醫師 精神外遇仍侵害配偶權

謝姓女護理追求已婚醫師,每天通過手機line表示愛慕之意。(示意圖/pexels)

在臺北市公立醫院任職的一名謝姓女護理師,因屢傳愛慕同院楊姓已婚醫師訊息表達愛慕,被楊妻發現後雖低頭道歉卻繼續癡纏,造成楊姓夫妻瀕臨離婚邊緣,經楊妻提告求償100萬元,謝女辯稱僅有「精神外遇」,但臺北地方法院仍認定謝女已實質侵害配偶權,判賠10萬元。

判決指出,被告的謝女2016年至北市某公立醫師任職後,因仰慕同醫院的已婚楊醫師,而多次以LINE傳訊息給楊男表達愛慕之情,且每天上班前均在醫院無人聊天,楊妻指控,謝女讓楊男墜入情網,而對妻惡言相向,企圖離婚娶謝女。

楊妻表示,曾發訊息給謝女,要求對方不要再和先生搞曖昧,但謝女雖立即向楊妻道歉,卻又轉頭就向楊男訴苦,兩人還相約晚餐

楊妻主張,楊男每天回家後都沒有好臉色,夫妻整天爲此吵架,瀕臨離婚邊緣,因此提告謝女已侵害配偶權、名譽權等,並求償100萬元。

謝女則對影響楊姓夫妻感情表示抱歉,但她辯稱,除了在醫院有與楊男見面談話,僅有一次相約用餐,2人並未單獨出遊

法官認爲,謝女與楊男雖屬「精神上外遇」,仍已超過同事關係合理社交程度往來,造成楊妻與楊男的婚姻關係遭到破壞,且受有精神上的痛苦,判決謝女需賠償楊妻1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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