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罵小三是「小三」挨告 人妻淚崩:難道說房東房客?
一名婦人發現丈夫與年輕女子共處一室照片,向對方家人指年輕女是小三,遭提告妨害名譽。(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南部一名30多歲黃姓女子,從丈夫手機發現他與20多歲年輕陳女共處一室的照片,懷疑他出軌,憤而向陳女家人怒罵陳女當小三,遭提告妨害名譽。黃女應訊時忍不住淚崩,向警方泣訴,孤男寡女共處一室,雖然沒有親密畫面,但是「難道要說房東房客嗎」?
黃女遭提告妨害名譽,遭警方問訊時哭訴,她與丈夫結婚近10年,婚後沒了自己,生命中只有丈夫,除了顧店將錢全交丈夫,還努力維持身材、注重打扮,不讓自己變黃臉婆;豈料竟還是在丈夫手機中,發現他跟20多歲年輕女子共處一室的照片。
據自由時報報導,黃女發現丈夫疑似出軌後,開始從臉書追查,查到陳女身份,並向陳的家人嗆聲陳女是介入她家庭的小三。不過陳女不認是小三,因此提告。
黃女委屈向警方表示,雖然沒有親密照,但丈夫跟陳女孤男寡女在同個房間,難道要說他們是房東、房客嗎?警方聽聞黃女述說,安慰她後仍依法將全案函送地檢署。
罵小三是「小三」挨告,結果究竟會如何?過去曾有案例,北市一名婦人也是懷疑丈夫與女同事外遇,跑到兩人工作的地方,飆罵「賤人、瘋婆子、X妳娘」,被依妨害名譽罪起訴,一審判婦人無罪;但二審逆轉,高等法院認爲婦人當衆飆罵,改依公然侮辱罪,判罰正宮罰金1千元全案定讞。
另外新北也有案例,正宮在調解委員會上,斥責小三「我沒她那麼賤」遭提告求償。新北地院審理認爲,人妻是「針對個案情緒性發泄及表達委屈之言語」,屬主觀價值判斷範疇,沒有誹謗之意。且調解室內人員僅雙方親友、調解委員及調解會秘書共7人,非公開場合,判人妻勝訴免賠,刑事部分也獲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