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複合型人才 陸設多學士學位

西藏大學一名教授在爲幾名研究生作指導。(中新社資料照片)

除了廢除「第二學士學位」,此次大陸《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也有新設制度。比較特別的是,雖然大陸修輔系、雙學位等早已行之有年,卻沒有相關政策;此次大陸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特地設置了輔修學士學位、雙學士學位、聯合學士學位等3種學士學位。且爲了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即使獲得多個學士學位,未來也只發一個證書,所獲各類學位在證書上予以註明。

近年來複合型人才需求升高,跨學科成爲主流,此次大陸《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管理辦法》便規定,大學部學生在校內自選多個學位者,可給予輔修學士學位;若是學校主導且分屬兩個不同學科門類的複合型人才培養,可給予雙學士學位;若是兩校以上的聯合培養專案,可給予聯合學士學位。後兩者都是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且爲確保學位證書的權威性,就讀上述3種學位的學生只會只發一個學位證書。

此外,長期以來,大陸對學士學位的品質監督比較薄弱,一直成爲關注焦點。爲了加強管理,填補政策空白,此次也要求大陸省級學位委員會建立學士學位授權與授予品質的評估制度和抽查制度,將學士學位品質監督納入學位品質保障體系,並建立申訴複議通道。除了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完成首次學位授予後要接受品質評估之外,也要定期抽檢學士學位授予單位和授權專業;被認爲品質不佳的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或授權專業,可能遭到工作約談、停止招生、撤銷授權等。

《辦法》同時要求,學士學位授予單位應建立相應的學位授予救濟制度,處理申請、授予、撤銷等過程中出現的異議,建立申訴複議通道,保障學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