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被男同事拐走!綠帽夫目睹羞羞對話崩潰求償80萬

一名人夫發現妻子與男同事在公司廁所發生性行爲,崩潰向男同事求償80萬元。(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人妻小花(化名)於知名電商工作,與郭姓男同事不倫戀,2人多次在公司殘障廁所發生性行爲,小花丈夫偶然看見2人的曖昧對話,才得知頭頂閃綠光,憤而控告郭男求償。臺北地院審結,判郭男要賠償20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小花丈夫主張,小花去年進入知名電商工作,但郭姓男子明知小花已婚,仍多次以公司通訊軟體傳訊引誘小花,2人發展成男女交往關係後,於去年4月間至少三度在公司殘障廁所發生性行爲,他認爲郭男嚴重破壞他與小花的婚姻幸福美滿,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故依法求償80萬元。

對此,郭男辯稱,與小花僅是一般同事關係,並無逾越一般男女交往分際,他也不知情小花已婚,2人的聊天內容多半是朋友間胡鬧、隨意閒聊,毫無曖昧或提及性行爲,認爲自己並沒有侵害小花丈夫的配偶權。

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勘驗小花與郭男的對話錄紀錄,發現郭男說,「我不是單身ㄝ」,小花回,「幹,那我不能跟你聊天了,分手要通知我」、「我離婚也會通知你」等語,故認定郭男知情小花已婚。

此外,小花證稱曾與郭男發生4次性行爲,確切時間地點記不得,只記得殘障廁所空間有限,第一次想說用站着,但郭男太高沒有成功,後來改成郭男坐在馬桶上她再坐上去等語,故法官認定郭男的確與小花發生性行爲。綜合以上,認爲郭男的確侵害小花丈夫配偶權甚鉅,酌情後判郭男要賠償20萬元爲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