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討房租、兒想裝冷氣…六旬男拿不出錢持鐵槌殺妻追打兒 判刑24年

彰化縣去(2023)年7月發生62歲余姓男子持鐵槌追打妻兒,兒子逃到超商,滿身沾血的余男和超商店員對峙1分鐘的驚險案件。彰化地方法院依涉犯殺人罪判處余男有期徒刑14年,又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殺人未遂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餘嫌疑不滿妻子衝動性消費並對外借貸,導致家庭經濟窘迫,餘妻向他說房租租房即將到期,兒子余姓少年提及想裝冷氣,餘嫌雖自知殺人會被判死刑或無期徒刑,因拿不出錢,深感經濟壓力,想先殺掉妻兒再自己殺,就以修繕房屋爲理由購買鐵槌,想到一次要殺兩人不容易,先支開妻子離開客廳去準備晚餐,對在客廳坐着的余姓少年下手。

餘嫌持鐵槌打兒子,兒子自衛反抗要打電話求救,餘妻聽到余姓少年哭喊即返回客廳,見狀要阻止丈夫行兇,被用鐵槌打20多下,余姓少年趁機逃出,餘嫌追趕在後,一路追打,余姓少年要向鄰居求救未果,逃進超商躲在店員身後,餘嫌跟着進超商跟店員對峙1分鐘,警方接獲民衆報案「有民衆遭鐵槌毆打頭」,趕到超商逮捕餘嫌。

餘嫌落網後對犯行坦承不諱,證人證稱「看到有1位阿伯持鐵槌在敲打1位年輕男生很多下…看到他們2人往某超商方向離去」,員警在職務報告及證述稱到達時看到餘嫌渾身是血並持鐵槌,惟已無攻擊情事,員警詢問餘嫌家中是否還有其他人,餘嫌當場供稱太太已被他打傷,員警看到余姓少年躲在店員背後而血跡斑斑。

判決書表示,餘妻頭皮下出血、顱骨骨折、顱內出血、腦實質出血,送醫急救到案發當晚10點不治,余姓少年頭皮廣泛血腫、左眼眉骨骨折、雙手多手指骨折。余男在偵訊時說兒子索要東西讓他心煩,想東想西,想帶他一起走;法官認爲是對子女是權力和控制,非愛與尊重。彰化地方法院審酌餘嫌行兇時間相近,侵害均爲高度專屬性的生命法益,不應在定應執行刑時過度降低刑度,以免使犯行之一未受到充分評價,並考量被告之年齡、刑罰邊際效應及其復歸社會之可能性的情事,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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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余姓男子持鐵槌追打兒子,跑進超商與店員對峙。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