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錢!國泰程淑芬:OBU開戶應分幣別非依國籍

如何將國人藏在新加坡香港資金吸回臺灣國泰金控投資程淑芬9日「獻策」,即銀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戶,應從現行以「國籍區分,改爲「幣別」區分,讓臺商或國人的海外資金可以放在OBU打理、投資全球

程淑芬多年來一直鼓吹政府應「特赦」,讓海外資金能回臺投資、或回臺理財,發展臺灣金融業的財富管理業務,她認爲這波政府提供租稅誘因,鼓勵境外資金迴流投資,即是很好的開始,因爲這些資金在海外,假設美元活存年息2~3%,5年約20%,最低稅負600萬元以上才課稅20%,大約也是4%的稅收,而政府提供4%租稅優惠,其實並沒有損失,國人也樂見資金回臺投資,帶動經濟成長。

只是過去臺灣一向重視製造業出口產業,程淑芬說境外資金迴流70%要直接投資實體產業,要看有沒有這麼多案源、是否是低污染、高附加價值的產業,若資金迴流上兆元,是否有這麼多的投資案源可消化,否則迴流的資金就會面臨稅率加倍的懲罰,相信政府在法規上路一、二年後,會視投資情況微調

程淑芬認爲,除了實體產業,資金迴流也應發展金融產業,過去國人的錢因爲所得稅加上遺產稅率高,紛紛外流香港、新加坡,且OBU僅能接受境外企業外國人開戶,國人的錢無法交給國內金融機構打理,在2000年,臺灣、香港及新加坡金融業產值佔GDP的8%,現在香港及新加坡已提高到16%與12%,但臺灣仍在8%以下。

建議,若OBU帳戶不涉新臺幣的投資,其開戶應以幣別來區分,即只要是外幣都可以在OBU開戶,在OBU平臺上理財、投資全球,這樣臺商的境外紙上公司、國人藏在海外的錢,就有機會回臺灣在OBU投資,國內的銀行也能吸引更多人才,創造更多會計師律師工作機會,薪資提高,也可帶動國內消費力及經濟。

程淑芬以新加坡爲例,當年其考慮腹地小、製造業少,全力發展金融業,以幣別區分的亞洲通貨單位(ACU)即是成功案例,新加坡也以極快速度發展其私人銀行業務,可媲美瑞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