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新公司違反重訊申報遭處違約金1萬元

櫃買中心9日表示,針對巧新科技工業公司(1563)違反重大訊息申報規定處以違約金1萬元。

櫃買中心表示,巧新科技工業公司於109年11月24日有選任董事長情事,惟該公司未依規定於期限內發佈重大訊息,核有疏失,櫃買中心依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47條規定對該公司處以新臺幣1萬元之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