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抓Uber 檢舉獎金可拿罰鍰1%至10%、1年最多30萬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Uber條款」正式上路交通部公路總局爲藉由民衆維護市場營運秩序,保障合法業者權利,公佈檢舉違規經營汽車運輸業獎勵辦法草案。民衆可用書面或電子郵件方式提供資料檢舉,若該檢舉案件裁處確認並完成罰鍰收繳,就可按實收罰款金額核發1%至10%爲檢舉獎金,同一檢舉人1年內獎勵最高以30萬元爲限。

▲Uber檢舉獎金辦法公佈,核發罰鍰10%爲檢舉獎金。

公路法於今(106)年1月4日經總統令修正公佈增訂訂定獎勵民衆檢舉未依申請覈准違規營業案件辦法規定。交通部已預告辦法規定草案,未來民衆可敘明事實檢具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機關檢舉,檢舉案件經裁處確定並完成罰鍰收繳後,受理檢舉機關即規定核發檢舉獎金,該辦法後續完成法制程序訂定發佈後,將溯至今年1月6日起適用,受理檢舉機關對檢舉人身分均須依規定予以保密

▲檢舉Uber將可拿到罰款金額的1%至10%檢舉獎金。(圖/翻攝自Uber官網

依據目前預告中的檢舉獎勵辦法草案,民衆可於發現違規行爲日起30天內以書面或電子郵件等方式提供資料檢舉,敘明檢舉人姓名身分證字號電話聯絡地址及足資證明非法營業事實之具體證據資料(如違規營業行爲人、車、違規行爲、時間地點等之照片錄影等)向轄管公路主管機關檢舉。民衆檢舉案件經裁處確定並完成罰鍰收繳後,依下列規定核發檢舉獎金:

1.實收罰鍰在10萬到未滿500萬元,核發罰鍰10%爲檢舉獎金,最高可領取上限爲3萬元。2.實收罰鍰金額在500萬元以上到1千萬元以下,檢舉獎金將按1%計算,最高上限爲8萬元。3.罰鍰金額超過1千萬元以上到2500萬元,檢舉獎金10萬元。4.同一檢舉人1年內多次檢舉其獎勵最高以30萬元爲限。

公路法修正加重違規營業處罰規定已自1月6日實施,違規營業司機罰款從10萬元起跳,違規營業公司罰款至少從100萬元起,最重可罰至2,500萬元,公路總局所轄監理所自1月6日起已同步進行違規車輛攔檢稽查取締,至1月7日日止共已取締18件Uber違規營業車輛,並將依據違規事實至少開出22張舉發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