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警戒延長 高檢署下令檢警調嚴查假訊息、散播疫情案件

臺灣高檢署。(陳志賢攝)

因應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延至6月14日,臺灣高檢署25日表示,已要求檢警調在這時間嚴查疫情假訊息、「趴趴走」傳染疫情案件,另指示所屬檢察機關持續維持暫緩開庭、到案執行、人員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防疫措施,並視疫情狀況延長暫停管考

高檢署表示,高檢署及所屬檢察機關在疫情警戒第三級期間,持續實施彈性上下班、居家辦公等措施,並基於防疫優先原則,所屬檢察機關可因地制宜考量暫緩或彈性調整開庭、到案執行時間。

對於案件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有開庭需要者,各檢察署就偵查庭內應落實防疫作爲,如增加透明隔板、或安排延伸偵查庭、加裝不同偵查庭之視訊連線作法,確保防疫安全。

高檢署要求所屬檢察機關在警戒期間內,須與調查局刑事警察合作,從嚴從速偵辦散播疫情假訊息、以及有染疫之虞,不遵行防疫規定刑事案件,以遏止假訊息擴散及疫情傳播

此外在檢察機關管考方面,高檢署指出,法務部先前已覈准至6月30日止,暫停檢察機關辦案期限之管考。高檢署將持續注意疫情發展評估實際狀況是否有再延長暫停管考之必要,再行函報法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