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選擇權 股市多空都能賺

臺股示意圖。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撰文:李科諺】

連續2年,臺股大盤多空激烈波動,即便是績優股或是價值股,一旦遇到熊市,也多半難逃一跌。何況是與大盤高度連結的期貨、選擇權等商品,波動度更大,投資人一旦做錯方向,損失更多。高度重視風險管控的散戶贏家林升表示,瞭解並善用選擇權,反而能在波動中找到最好的進出點,是相對風險可控、勝率可拉高的工具。

商品特色》具靈活性且可避險,但單壓賣方恐風險無限

選擇權的優勢就在於靈活性和風險管理,當預期市場波動性將增加,便可以透過買方來獲利;當市場波動率創高後開始收斂時,則可用賣方來獲取時間價值的收斂。

通過選擇權,投資人可以設定其潛在的損失和收益。這對於那些希望控制風險、不願意直接在波動市場中承受大風險的投資人而言,是非常吸引人的選項。

不過,如果採賭注心態壓單邊,且槓桿過大時,其實還是相當危險的。特別是單壓賣方,確實有虧損風險無上限的可能性,即使發生的機率很低,也不能不防,因爲還是存在遇到市場黑天鵝的可能。

交易方式》可依市場預期波動率,選擇成爲買方或賣方

選擇權的價格不僅取決於標的價格,還與波動率密切相關。波動率較高,意味着股票價格變動幅度較大,同時也增加了選擇權執行的機會,從而提高其價值。

如果從波動率的角度來看,在選擇權交易中決定要成爲買方或賣方的主要理由和原因,包括對未來市場波動性的預測,以及對選擇權定價的理解。因此波動率是衡量資產價格變動幅度的重要指標,對選擇權價格有着重要的影響。

當市場預期波動率將增加時,選擇權的價值通常會上升,因爲價格大幅波動的可能性增加了。

在這種情況下,成爲選擇權買方可能是有利的,因爲可以利用市場的高波動性來實現潛在的高回報。此時價格的波動將可能高於時間價值的流逝,投資人可藉此達到獲利。因此在波動率較大時,站在買方將較有優勢。

反之,當市場預期波動率將降低時,選擇權的價值可能會下降。

在這種情況下,成爲選擇權賣方可能更有利,因爲在波動率較低的期望下,選擇權價值將隨着時間減少,導致選擇權價格下降。

作爲賣方,可以從初始的權利金收入中獲利,尤其是當市場較爲平靜,且選擇權未能達到執行價時。

因此面對不同的盤勢,只要能靈活的在買賣雙方間轉變或佈局,就可以不被波動率大小限制,隨時都是進場良機。

操作策略》多空或盤整皆可交易,但應低於1/6投資總額

除了可以自行選擇當買方或賣方外,選擇權的多樣性也延伸出許多不同的策略,例如多頭時可買進買權、買權多頭價差;空頭時可買進賣權、賣權空頭價差;盤整時賣出跨式、賣出勒式等,這些策略可以幫助投資人,在各種市場條件下,都能找到適合自己的投資方式。

例如:當預期股市將出現狹幅整理時,可利用賣出跨式的方法操作。以2023年11月17日收盤舉例,賣出「臺指選擇權12」1萬7,200點的買權,得到273元的權利金;賣出「臺指選擇權12」1萬7,200點的賣權,得到266元權利金。而在跨式選擇權中,由於賣出買權與賣權各一口,只要未超過波段高低點(1萬6,659點與1萬7,741點)都可以獲利。

選擇權的操作就如同下棋,不只要有綜觀大局的眼光,更要保持穩健的心態。一味的壓單邊或重壓,都將讓自己置身於風險中。對此,林升也特別建議,在操作時勿超過總投資資金的1/6,除了能減緩心理壓力外,剩餘的資金還可以用於倉位風險的管控,降低虧損比例。

例如:在賣權10元時,賣出賣權,賺取10元權利金,而後若賣權漲至500元時,再賣出1口賣權,則2口總共收取510元(10元+500元)權利金,而第1口倉虧損490元(10元−500元),兩者相加還反賺20元(510元−490元)權利金(此公式計算暫無列入時間價值做考量)。

總之,從波動率角度,決定作爲買方或賣方,主要是基於對未來市場波動性的預測和對選擇權價格敏感度的理解。

波動率由低升高傾向於買方,波動率由高降低則傾向於賣方,只要掌握了基本的原則,再搭配個人投資適性,選擇權將不只是避險工具,更能成爲投資人的獲利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