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東港3死3傷車禍肇逃 前槍擊要犯林豐德深夜收押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屏東東港鎮3死3重傷車禍,先有50歲男子文昌出面投案 ,但家屬檢警都不相信,經蒐集跡證查出曾是十大槍擊要犯林豐德涉嫌肇事逃逸,屏東地檢署檢察官26日下午向法院聲請羈押,晚間屏東地方法院晚上裁定林豐德收押。

▲林豐德有逃亡、串證、威脅證人之虞,26日晚間屏東地院裁定收押。(圖/東森新聞資料畫面)

10月20日凌晨發生在東港鎮的3死3傷車禍,一部BMW自小客車從後連撞2輛機車,同乘一部機車的羅姓夫妻雙亡,7歲女兒重傷、4歲兒子輕傷,另一部機車歐姓男子傷重不治,王姓男子重傷。

檢方表示,依發生時多名目擊證人證詞,和安全氣囊上採集到的微物跡證比對後,認定車禍發生時肇事的BMW駕駛人就是林豐德。檢察官下午以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串證、威脅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法官當晚就裁定收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林豐德之前的殺人未遂等罪的刑期是20年,他已服刑近15年,目前在假釋當中

林豐德這次又涉嫌肇逃,分別觸犯了刑法過失致死罪,分別可判最高2年和5年的有期徒刑。屏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蔡榮龍表示,檢察官已認定林豐德就是肇逃駕駛,目前正在研究是不是要申請撤銷林豐德的保護管束及假釋。如果假釋被撤銷,林豐德必須入監服完先前剩下的5年刑期,肇逃判刑確定後,再服肇逃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