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論廣場》虛僞的減碳贖罪券(彭蕙仙)

臺灣碳權交易所在高雄掛牌。(中時資料照/柯宗緯攝)

爲了應對「2025非核家園」造成的災難和危機,蔡政府在基本工作都還沒有準備好的情況下,匆匆推出目前毫無實質功能的碳權交易所,並以所謂的RE100(100%再生能源)對抗挺核派的論述。

碳權交易和RE100對火力發電比超高的蔡政府來說,未免太過奢侈了;更何況,這兩者只不過是合理化有「權」有勢者的高碳排行徑,不利於整個地球的減碳甚至淨零。

簡單說來,碳權就是「排碳的權利」,碳權交易則是有碳權的一方把碳權賣給需要的人。政府訂出碳排標準後,碳排量低於標準的企業、組織就擁有了碳權,可以賣給碳排超標者。

如果碳權交易都只在一國內交易,那等於左手賣給右手,無助於降低該國整體碳排,因此碳權交易所須具有國際交易的功能,讓供需方可以到國際上交易,這樣在國內繳交的碳稅等纔有機會在國際上扣抵;如果要在國際交易,那當然就要得到國際認證。連碳費都還沒有訂出的臺灣,碳交所進軍國際還有得等啦。

歐盟在今年10月就會試行俗稱碳關稅的「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CBAM會檢驗出口國各類產品的碳含量,如果超過進口國規範,那麼進口商就必須要購買CBAM憑證,或是產品被課徵碳關稅。CBAM將在2026年正式實施,所以各國、各產業、各企業要趁這3年的過渡期,趕緊推出因應措施。

臺灣是出口型經濟體,歐盟是我第4大出口市場,佔臺灣整體出口比重爲7.3%;而值得注意的是,CBAM一共管制了248項產品,臺灣就有212項,而且CABM中的大宗鋼鐵製品,2022年臺灣有15%出口到歐盟,未來將受到不小的衝擊。蔡政府的碳交所正是爲因應CBAM而緊急推出的,畢竟預料未來美、日等也可能會跟進實施類似制度。所以,很快地,出口到歐盟的產品必須要提供碳排報告,以作爲歐盟進口國課徵CBAM的根據。

根據《2022年中小企業白皮書》資料顯示,臺灣中小企業家數佔全體企業達98%以上。絕大多數規模不大的中小企業恐怕很難提出符合歐盟要求的碳排或甚至ESG報告書,遑論購買國際碳權,因此,未來很可能會出現由政府採購國際碳權後,再透過碳權交易所轉賣給國內有需要的中小企業的這種交易機制。綠能是門好生意,政府又多了一個門路。

蔡政府近日反覆以蘋果等國際大廠要求供應鏈必須加入RE100爲由,反駁在野黨總統參選人提出的延役核電廠及重啓核四等政策。然而,政府以此反核,荒謬的程度較五十步笑百步更甚,因爲儘管RE100不包括核電,但也絕不可能包括火力發電。蔡政府有什麼立場反核?

再說,就如同碳權交易,RE100也是發達國家、有錢企業的減碳遊戲。企業、特別是投資龐大的科技產業、半導體產業,對不穩定供電的容忍度極低,偏偏綠電具有不穩定的間歇性,因此,聰明的企業生產時使用傳統電力,在臺灣就是高達80%、90%的火力發電,然後再去購買再生能源憑證,買到與所使用的電力一樣多,就是所謂的RE100了。

簡單講,在儲能設備還沒有發展起來之前,綠電不可能取代核電。而臺灣基載電力是火力發電,對碳排先天不良,所以碳權交易和RE100只是虛僞的減碳贖罪券,而且是弱勢的臺灣中小企業買不起的贖罪券。

(作者爲資深媒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