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走回家遇死劫 國一女遭砂石車二度輾壓亡 駕駛獲減刑

基隆七堵區泰安路去年7月發生一輛砂石車意外輾過一旁13歲國中少女,少女當場頭部裂開、腦漿四溢慘死。(資料照)

基隆七堵區泰安路去年7月發生一輛砂石車意外輾過一旁13歲在走路的國中女子,女子當場頭部裂開、腦漿四溢慘死;而砂石車駕駛輾過當下曾感覺車身晃動,下車察看後沒發現異狀,又再次上車行駛,感覺晃動更大力,再次察看才發現屍體;法官認爲駕駛當下留在現場並坦承犯案,減刑後依過失致死判刑2年。

男子去年7月25日駕駛聯結車,陳女當時沿基隆市七堵區泰安路由西往東之方向步行遭聯結車撞上當場死亡,法官勘驗行車紀錄器畫面,陳女剛經過聯結車旁,車輛隨即起步,行駛約6秒後,駕駛感覺車身小幅度上下搖晃,於是停在路中10秒,確認無異狀後又再度上路,接着又感覺更大幅度晃動,再次下車就發現陳女倒臥在地。

法官認爲駕駛未確認陳女是否遠離死角範圍就貿然起駛,而撞人後感到晃動,在第一時間停駛查看情況,因死者倒在聯結車下方,駕駛沒發現後二次起駛時,過程未未貿然加速,是依正常駕駛的緩步慢行,直到車體發生較爲劇烈搖晃,才又下車查看,因此認定爲過失致人於死罪嫌,無構成殺人罪嫌。

且該駕駛事發當下留在現場未逃逸,並承認爲肇事人,符合自首要件;法官認爲駕駛行經分向限制線路段時,逆向停車後路邊起駛,未注意看清右側有行人徒步在旁,導致意外,事後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依犯過失致死罪,處有期徒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