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鉅額賄賂!建行浙江省分行原資深副經理李曉虹被開除黨籍

3月1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披露,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建設銀行紀檢監察組、浙江省麗水市監委對中國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原資深副經理李曉虹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李曉虹毫無廉潔意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向信貸客戶出借資金獲取大額回報;違規插手干預行內貸款審批;利用職務便利爲企業客戶在貸款融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

李曉虹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建設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李曉虹開除黨籍處分,抄告其所在黨組織;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浙江省麗水市監委研究,決定將李曉虹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此前消息,李曉虹於2023年12月7日主動投案,接受審查調查。就在李曉虹被通報的前兩天:2023年12月5日,中國建設銀行浙江省分行原黨委委員、副行長勞新江被查。

據中國基金報消息,公開信息顯示,李曉虹在建設銀行工作多年,曾任建行杭州臨安支行、濱江支行負責人、紹興分行行長、建行浙江省分行住房租賃業務領導小組副組長等職務。

2018年底,原銀監會紹興監管分局對建行紹興分行處以250萬元的罰款,主要涉及員工管理不到位、內控管理制度建設不到位、內控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違規辦理網銀業務、違規辦理存摺損壞換折業務等違法違規行爲,時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即爲李曉虹。

編輯 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