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絢慧/「爲何不愛我?」你是否錯把愛人當父母替身

▲「愛」是依戀的進化,不需要追求佔有,不需要以控制及脅迫,令對方屈服關係中,愛是需要學習的。圖爲示意,人物與內文無關。(圖/翻攝自Pixabay)

無愛的幼年影響甚鉅

心理學的鼻祖之一榮格(Carl Gustav Jung)曾說:「一切都沒有比毫無生命氣息父母,對周遭環境,特別是對自己孩子的心理,還要造成更大的影響了。」而我要說,沒有讓孩子感受到愛的父母親,對社會、對周遭、對孩子的心理及人際的影響,也是巨大的難以數算

即使在幼年時,難以感受到父母親的愛的孩子,在成長曆程,透過自己努力、用心的學習愛、感受愛、信任愛,他所要付出的努力及代價,絕對是不小的,無法外界充分說明。

如果想憑空、不費吹灰之力就相信愛,不想付出任何心力及代價,也從不設法由內在療愈傷痛,那幾乎是不可能的。

要能在關係中真誠地互動,真誠地將自己安放在關係中,這對內心受過許多親子依戀關係傷痛的人來說,是種威脅,是種提醒他過去傷害存在的危險處境。因此,只要一到關係中,就要小心謹慎任何訊息,防衛任何可能發生的打擊,像是:遺棄、排除、羞辱、輕視、控制。

愛和依戀容易被混淆

愛和依戀,是很容易混淆的感受。當你依戀一個人(一段關係)時,你會想佔有,會想依賴,會想掌控、會覺得非要對方不可,無法忍受失去對方的任何感受,這種種感覺全會讓你認爲你很需對方,愛對方。這是是一種激烈的情感反應,要和對方你儂我儂到分不清彼此,纔會讓你稍微不恐懼對方的消失

而在這種依戀關係中的人,其實所謂的「愛」對方,更深層裡是渴望對方「愛」自己,用自己想要的方式,用自己覺得安心安全的保證,用自己可以感覺到控制住局面的方法,來愛自己。更多的時候,在關係中,不是感覺到一種安心的愛、安全的親密關係,而是一種焦慮及擔憂,很怕對方的難以掌控,很怕對方的消失,不見人影,就會發生拋棄的情況。

這種將幼年在親子依戀關係中所受的傷害,轉嫁到後來的親密關係的對象,要其彌補、要其保證、要其表現出絕不拋棄也絕不排除的忠誠保證,一而再,再而三。然而,就算保證一說再說,那不安的感受,及害怕受傷的想像,仍不會真正的停歇下來。

而「愛」是人類對依戀的進化。不需要追求佔有,不需要以控制及脅迫,要對方屈服在關係中,進退不得、寸步不移。也不會想捆綁對方在兩人世界裡,杜絕及防止所有外界的進入和聯繫。

成熟是視對方爲個體

如果,你還有印象,大概在成熟(成年期)之前的我們,對關係的態度及方式,就是如此,無法以尊重雙方爲獨立個體的方式,在建立關係及維持互動。較多的時候,所在乎的關係,大多以佔有、侵略、剝奪、吞噬、控制、威脅來進行,也很難在關係中體驗到一種深層的和諧及安穩。

如果你感覺到自己仍停留在依戀關係的型態中,而不是在關係中,將「依戀需求」進化爲「愛」,那麼,事實上你仍停留在彌補和填滿幼年時對愛的懷疑及缺乏階段。也就是內在沒有被愛夠,沒有獲得愛的滿足的那個幼兒,仍存在於你的內在,仍殘留許多幼年時的需求,在找尋理想的父母親替身,渴望獲得滿足及依賴。甚至,不知不覺中,想要退回孩子的模樣、孩子的狀態(例如用娃娃音說話、想撒嬌、想耍賴、想任性)在關係中,考驗對方的耐心、包容心及呵護能力

心沒長大將反覆受創

如果你已成年,你需要了解一個真實,生命都是往前進化的,而不是像後退化的。如果我們執迷於心理孩童(殘留的幼兒性格)的需要及渴望,甚至讓這內在的心理兒童取代了成人的能力,並任由這心理兒童擔任生命的主要性格,那麼,關係勢必會讓你反覆經歷受傷及受創。

想想看,當我們過去的幼童時,生育我們的父母親,都難以成爲理想的父母親來照顧及滿足我們,對其他不是生養我們的人際對象(無論是師長同學摯友情人伴侶同事主管治療師牧師…等等),既無血緣,也無早年生活經驗的基礎,卻要他們成爲代理父母,來彌補及填滿,這無疑是最不切實際的幻想了。

正視內在傷痛爲解方

所以你要做的,不是再去找尋心中執迷要的完美父母親的替身來滿足你、填滿你缺洞,而是要真正的看見自己內心的傷痛,瞭解自己的缺乏及對愛的懷疑,然後以成年的能力及理解力,爲自己學習愛自己的方式及態度。如果繼續以受害者的角度,控訴世界不愛你,也控訴爲什麼沒有人可以補償你童年的受傷,那勢必是條不歸路,是條永遠觸摸不到愛,也離愛越來越遠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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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絢慧,璞成心理學創辦人總監,璞成心遇空間心理諮商所所長,心理叢書作家。本文轉載自《你過的,是誰的人生》一書,以上言論不代表本網立場。88論壇歡迎網友參與,投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