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5年半價優惠將取消 10月起電動車路邊停車恢復原費率收費

從今年10月1日起,臺南市電動車輛路邊停車將取消優惠,恢復原公告費率收費。(交通局提供/洪榮志臺南傳真)

臺南市目前電動車輛路邊停車可享汽車前2小時半價、機車當次半價優惠,但因實施滿5年,市府交通局今天表示,基於已經達成階段性鼓勵電動車輛使用效果,爲兼顧停車資源公平分配及使用者付費原則,自今年10月1日起,電動車輛路邊停車將恢復原公告費率收費。

交通局長王銘德指出,臺南市從2018年起實施電動車輛路邊停車汽車前2小時半價、機車當次半價的優惠措施後,至今已滿5年。據交通部統計,實施期間臺南市電動汽機車登記自2018年1萬5745輛,2022年已成長爲5萬9394輛,5年間增幅達3.8倍。

王銘德說,鑑於雙北、桃園、高雄等直轄市,已逐步取消電動車停車優惠措施,考量臺南市的停車資源有限,爲符合公平分配原則,10月1日起電動車輛路邊停車將恢復依原公告費率收費,以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

交通局表示,爲持續優化綠能運具使用便利性,臺南市在辦理停車場委外經營時,將要求業者在平面或立體停車場,分別設置5%、10%的充電格位,預計2025年全市充電樁可達600支以上;此外,智慧路邊停車計費系統也將持續盤點合適區位建置60支智慧停車收費充電樁,以營造電動車友善環境及停車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