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某國小被控霸凌 遲未通報還施壓家長!教育局:處理有疏失

發生校園霸凌遲未通報,家長陳情民代後,校方還施壓導致家長心生恐懼。市議員李宗霖(左)要求教育局全面檢討處理流程與瑕疵,避免憾事再度發生。(洪榮志攝)

臺南市某國小被控遲未通報校園霸凌事件,導致學童拒絕上學進而轉學,還在家長陳情民代後,直接前往案家施壓,導致家長心生恐懼。市議員李宗霖14日要求市府教育局全面檢討,霸凌事件通報後的處理流程與瑕疵,避免後續憾事再度發生。教育局承認處理過程確實有疏失,親師溝通應有更好的做法,將檢討列入案例教材。

李宗霖表示,家長5月初到他的辦公室陳情,指孩子長期受到同學霸凌,嚴重到心生恐懼不願上學,但家長找導師溝通及希望通報霸凌時,校方卻以「孩子只是在玩」、「很忙」等藉口推辭,甚至拒絕與家長見面。

李宗霖指出,孩子不願上學,校方未曾去電關心,直到孩子轉學後,校方仍未通報霸凌;不料,上週他質詢揭露此事後,校方立即前往案主家,並在門口喊着「事情沒那麼嚴重吧?」、「我們也很忙,可以不要啓動霸凌調查程序嗎?」,直接向案主施壓,導致對方心生畏懼。

李宗霖認爲,此案校方犯下3項重大缺失,第一、孩子長期遭到同學霸凌,校方未主動介入處理,造成學童長期就學恐懼及人身安全疑慮,違反《基本教育法》「保障人民學習及受教育之權利」;第二,校方就算原本不知情,但在家長告知後,還百般推諉不肯通報成案,違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24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的規定;第三,案主陳情經議員質詢後,校方立即前往案主家中施壓造成家長恐懼,違反《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中的保密原則。

李宗霖還強調,5月份他就接獲3起校園霸凌延遲通報陳情案件,全都是家長已明確告知校方,但校方卻消極不作爲,導致受霸凌的學生與家長遭受更多壓力及創傷,甚至還需就醫治療,他要求教育局全面檢討霸凌通報後的處理程序,避免後續憾事再度發生。

教育局學輔校安科長陳宗暘表示,校方未在家長通報霸凌當下,即申報疑似霸凌並立案調查,確實有疏失,局方會再加強校方對於通報流程的知能。至於校方在得知議員質詢關心後,經聯繫家長未果,直接前往案主家中,希望溝通卻造成不愉快,也有需要改進之處,之後會將此案列入案例教材,作爲未來親師溝通的參考。特幼教育科代理科長劉瑞珍也說,該生在原校並沒有特教生身分,新學校的特教生身分已在申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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