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女消防員怕火只在消防車旁 消防局:召開考紀會依法查處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打火弟兄火場出生入死,搶救民衆生命財產安全月英雄形象深植人心,但臺南卻有1名女消防員因「怕火」不入火場執行勤務臺南市消防局副局長楊宗林指出,本案督察人員已進行調查,將召開考紀會,根據火災調查報告內容結果進行查處,也會給當事人申訴機會

▲臺南市1名李姓女消防員,被控以「怕火」爲由,不入火場執行勤務,消防局將召開考紀委員會查處。(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據瞭解,10月25日臺南市安南區發生一場火警命案,李姓女消防員所屬分隊系第1梯次到場的消防分隊,首梯消防分隊最重要的工作除滅火外,就是第一時間進入火場搜救可能的受困民衆,惟事後傳出李女涉以「怕火」爲由拒入火場,而留在屋外消防車旁,其他消防人員冒險進入火場,救出被燒燙傷媳婦,送醫急救倖免於難,而1名行動不便的老翁卻因逃生不及命喪火窟

40多歲的李姓女消防員,調到臺南服務已經有20年之久,大多都被安排負責內勤工作,但似乎因工作關係個人相關問題,常發生投訴情事,期間換過多個單位,後來轉調到外勤分隊。之前也發生李員與所屬分隊長言詞衝突提告,最後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分隊長還因此被調到其他分隊服務,避免與李女在同一分隊。對於李女爲人處事情形,消防局人員都避談或不願多談。

臺南市消防局副局長楊宗林表示,針對李員在火場相關問題,督察單位已進行調查,並會召開考紀委員會,根據當事人在考績委員會上之陳訴意見、單位主管的意見及火災調查報告進行處理,相關獎懲也會有30天的時間,讓當事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