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商赴陸投資 國臺辦:首先適用《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

▲就臺商投資問題,國臺辦發言人安峰山予以迴應。(圖/記者曾俊豪攝)

記者曾俊豪、吳易達北京臺北連線報導

大陸國臺辦27日舉行例行記者會,會中,就《外商投資法》以及臺商投資問題,發言人安峰山表示,臺胞來大陸投資,首先是適用《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及其實施細則,「我們會出臺(推出)更多的惠臺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來爲臺胞臺企獲得同等待遇。」

針對臺胞赴陸投資議題,安峰山表示,之前也就這一問題迴應過,依法保護臺灣同胞的投資權益,是「我們一貫的立場主張,我們一直積極採取有效措施,爲廣大臺灣同胞來大陸的投資興業營造一個良好的發展環境」。

安峰山提到,臺胞赴陸投資,首先是適用《臺胞投保法》及實施細則,若該法和實施細則沒有規定的,則可以參照《外商投資法》等其他的法律法規

此外,安峰山指出,一些長期以來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和一些實際做法,也可以繼續沿用,推出更多的惠臺政策,營造更好的法治環境,爲臺胞臺企爭取同等待遇。